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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管道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开创管道安保工作新局面

2011-05-29 来源:石油机械网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石油机械网

核心提示: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下称《管道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加强石油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下称《管道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实现能源供应安全的重大措施。它的实施,既为管道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也对我国石油石化企业的管道建设运营和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管道作为五大现代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我国70%原油、99%天然气运输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建成数万公里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油气骨干管网。中国石油的管道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西气东输、陕京线系统等一批骨干管道及配套管网相继建成投运,东北、西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通道建设全面展开,油气管道总里程近5万公里,连接海外、资源多元和调度集中的油气供应体系初步形成。到“十二五”末,中国长输油气管道总里程将超过10万公里,维护管道安全任重道远。

  依法治理 保护管网

  我国一直注重管道保护的立法工作,并持续推进。

  1989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并于2001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条例》对于保护管道设施、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城乡建设不断加快,管道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旧的保护条例开始显露出它的时代局限性。

  改革的过程必然伴随各种利益冲突。对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而言,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管道保护之间的矛盾逐年凸显。其中,打孔盗油(气)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然猖獗,管道与铁路、公路和河道等工程存在大量交叉,形成错综复杂的相遇关系,大量民事法律纠纷困扰着管道建设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同时,随着国际油气管道的陆续建成,我国管道保护缺乏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这与我国能源大国的地位不相适应……新形势下,历经5年半的立法过程,我国第一部管道保护法出台。

  今年10月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管道保护法》正式实施。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正式纳入国家法律保护范围。

  《管道保护法》从法律角度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理清了管道活动中的有关法律关系,规定管道保护措施,明确了保护责任,对保障石油、天然气的运输和相关设施的安全,以及保证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是我国能源立法建设发展中的重要突破,也为中国石油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管道保护法》规定,企业是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主要责任人,对企业承担管道建设、运营和保护等各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中国石油集团从公司总部到各相关单位,全面、深入开展以“合法建设、守法运行、依法保护,全面提升管道保护管理水平”为主题的管道保护法宣贯活动。综合治理办公室正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员培训,并按照管道保护法的各项要求,展开下一步工作。

  部际联合 成绩斐然

  事实上,管道安保工作中所遇到的难题和困扰,绝不是一部法律可以全部解决的。因为任何一处管线出现的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污染。而相对于我国庞大而复杂的油气输送管网来说,某一处的事故就像一根毛细血管的破裂一样,难以察觉,却不容忽视。

  油气管道的建设和运行,涉及到跨地区、甚至跨国的多层级利益群体,关系复杂,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因此,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不仅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支持,而且依赖于执行的充分有效。在这过程中,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国际油价的攀升,一些地方油气田出现了盗窃、破坏油气生产设施,打孔盗油,违章占压管道等破坏管道的现象,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道周边的环境安全。

  2002年,公安部会同有关部委建立了油气田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2004年1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公安部牵头,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以及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为成员单位的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下称部际联席会议),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油气安全保护工作。为有效组织开展油气安全保护工作,中国石油集团在加快管道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HSE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防工作责任,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努力确保油气管道和储运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

  五指成拳聚强力,部际联合协作,油气安全保护工作成绩斐然。经过8年不懈努力,我国油气安全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涉油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管道违章占压和非法涉油厂点得到有效整治,实现了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的可喜局面。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各地共查破涉油案件3.9万起,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嫌疑人2.9万名,打掉盗油团伙2871个,取缔非法涉油厂点1.3万家,清除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2.4万处,收缴各类油品11.3万吨,挽回直接损失30多亿元。在全国输油气管道线路成倍增长的情况下,打孔盗油案件由2002年的1.2万起下降到2009年的793起,管道违章占压由3万处减少到现在的8000处,降幅分别为93.4%和73.3%。

  依法保护 提升水平

  中国石油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成绩,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爱护和集团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在部际联席会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取得的,也是中国石油在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期间,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责任,全面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的责任体现。

  毫无疑问,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经济在各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和少气。2009年,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是70.1%,天然气仅为3.85%。而2009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费中,天然气的比重是23.76%,煤是29.36%。中国与世界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无论从天然气清洁、方便、性价比高的能源属性,还是从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甚至包括履行我国对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国家承诺来说,都要求把提高优质能源的利用比重,尤其是天然气的使用,放在突出位置。“十二五”期间,中国石油新建油气管道将超过4万公里,其中重点建设西气东输二线等天然气管道3万余公里——工作量将与之前40年管道建设工作累计的工作量基本持平。面对如此大规模、高强度,以及责任重大的管道建设任务,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十二五”工作部署,将以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为契机,努力开创油气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

  首先,贯彻实施《管道保护法》,解决管道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8年来,通过部际联席会议的有效执行,我国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已取得良好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持目前来之不易的油气安全保护工作的大好局面,更加需要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继续保持对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并长期坚持,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同时,《管道保护法》对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管道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其次,以管道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必须广泛开展地企共建的管道保护工作机制。“甘肃模式”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目前,甘肃省已经成为西部资源流向东部的重要管廊带,在“十二五”期间将面临更加繁重的管道建设任务。为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确保管道建设平稳推进,甘肃省与中国石油管道企业制定了地企共建“平安管道”行动计划,地方政府各部门与管道企业沟通协调,共同成立“平安管道”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地企共建平安管道行动计划、研究探索管道保护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对接,以及安保防恐和应急抢险工作统一指挥。同时,地企分工合作,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管道保护法》宣传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地企合作的管道保护工作水平。“甘肃模式”表明,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和完善管道保护工作,应该确立地企同心、目标同向、双方同力、共谋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这样才能让地方与企业以管道为纽带,实现互利双赢。

  最后,完善管道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总体水平,其根本推动力还在于企业苦练内功,进一步加强安保基础工作,提升队伍战斗力。岗位员工是安保工作的基础力量。安保工作队伍建设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全局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安全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中,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探索建立“企地结合,以企为主”的管道保护工作新机制,全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管道保护管理水平。

  目前,中国石油管道企业和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地按照贯彻实施《管道保护法》座谈会的要求,进行专项工作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强与部际联席会议和各省级联席会议的协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其中,甘肃、江苏两地政府根据《管道保护法》的要求,明确了管道保护的管理体制,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管道企业做好管道保护工作,同时还规范了管道规划和建设行为的责权机制,从源头上理顺管道建设和城乡建设之间的关系,保障管道在建设环节和建成后符合管道保护的各项要求。

  油气管道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的“能源生命线”,而油气管道安保工作就是这条“生命线”的忠诚护卫,责任重大。正是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注定了“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迎接更大挑战,为再造中国管道建设新辉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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