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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是否存在隐瞒漏油问题 国家海洋局不给力

2011-07-07 来源:国际经济时报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石油机械网

核心提示: “对溢油事件我们深表歉意!”在沉默近1个月之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18.18 -0.66%]有限公司昨日(

 “对溢油事件我们深表歉意!”在沉默近1个月之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18.18 -0.66%]有限公司昨日(7月6日)终于站到台前,向媒体披露上个月发生的渤海湾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最新进展。据康菲方面透露,目前,漏油清理工作导致19-3油田的产量下降。

中海油执行副总裁陈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故的经济责任将由中海油与康菲中国依照双方合同进行分担。对于中海油是否存在隐瞒漏油问题,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称,中海油从来没有对外隐瞒过重大溢油事故。

中海油将依合同担责

对于溢油事故,康菲中国披露了详细的事故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第一起是因缓慢的、断断续续的海底渗油引起的油膜,发现于6月4日,地点在康菲中国蓬莱油田作业区B平台附近。一发现油膜,康菲中国立即采取行动,立即向中国相关监管部门作出了汇报,启动了应急程序。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部署设施和专业人员来控制回收油膜。经潜水员勘查,发现渗油是来自海底一天然形成的断层。目前,渗油已经停止。

第二起发现于6月17日,油膜出现在C平台附近。经勘查,发现是一口井出现了渗漏。在48小时内,康菲中国迅速通过打水泥塞修补了渗漏点,制止了泄漏。回收清洁工作仍在进行中。

国家海油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在新闻发布会表示,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石油签订的石油合同确定。昨日,陈壁强调说:“对于事故的经济责任,要根据对事实的判断,根据石油合同的规定来分担,这是双方的责任。”但是,他没有透露双方具体承担经济赔偿的比例。

目前,中海油拥有19-3油田51%的权益,康菲中国拥有49%权益,并担任作业者,负责油田的开发生产作业管理。康菲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表示,是否是按上述比例来承担赔偿比例,还不能确定,要等待有关部门对事故进一步的评估结果,而具体的合同条款她不清楚。

停止注水 原油产量下降

不过,此事故已经影响到19-3油田的产量。康菲石油中国总裁GeorGStoraker称,作为清理工作的一部分,该公司已经释放了油井压力,这导致产量下降。

“注水和钻井作业已经停止了,但是,原油生产没有停止,产量会有下降,但是在正常的范围内。”薛东明说道。

康菲中国安全健康环保部总经理许先宏称,事故期间没有停产,因为停产不能降低地层压力,泄漏情况反而会更加严重。

蓬莱19-3油田2010年日均产量为56000桶,今年原本计划将达到60000桶。

现在,三大石油公司及合资公司在渤海海域油田存在相似的注水生产作业,康菲的一位高管称,注水作业在石油行业中是一个标准操作,也是一个非常环保的措施。如果恢复注水的话,一定要确定注水作业不会再次导致泄漏。

王斌5日也曾说道:“对于注水作业本身,我不具体评价康菲石油作业存在怎么样违规操作,这有我们执法人员现场认定和核查。一般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作业注水是允许的。”

康菲高管称,钻井平台发生的事故是意料之外的,公司正在研究新的情况,调整作业,避免将来出现类似事故。

目前,在渤海湾作业区已没有任何油膜。油膜的源头已经被控制,回收清洁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没有人员受伤。没有油膜到达海岸的报告。所有工作都得到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事故的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中。

事件经过

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公司报告称发现海底溢油点,B平台开始溢油。

6月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令康菲公司开展自查。

6月17日,C平台发生小型井底事故。

6月21日,该事故在微博上被披露

7月1日,中海油首次回应溢油事故。

7月1日,康菲中国回应称,针对油田附近的油膜已启动应急程序。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公布事故调查情况,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中海油不承担漏油责任。

7月6日,康菲召开发布会,中海油方面表示将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延伸阅读

渤海或进入溢油隐患高发期

近年来,海洋溢油事故风险升高,相继发生了山东长岛及大连新港重大溢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害。

2006年~2008年3年间,山东省长岛县海域接连发生了4起溢油污染事件,经济损失19500万元。

更严重的事件发生在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新港石油储备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大量原油泄漏入海,导致大连湾、大窑湾和小窑湾等局部海域受到严重污染,对泊石湾、金石滩和棒棰岛等十余个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景区,三山岛海珍品资源增殖自然保护区、老偏岛-玉皇顶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和金石滩海滨地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海洋功能区产生影响。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统计,2008年,渤海共发现12起小型油污染事件,事故发生次数较2007年有所上升。油污样品经鉴定已确定其中6起为船舶用重质燃料油。2009年,共发生4起油污染事故,2起为原油,2起为燃料油。

不过,此次19-3油田溢油是一个全新的溢油模式。“一般很少发生这种事故,海底溢油和钻井井涌,以前都没有过。”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有关人士说道。

这起事故与2010年发生在墨西哥湾的事故完全不同这不是一次油井爆炸事故,没有人员受伤,泄漏量远远小于墨西哥湾的事故。此外,发生事故的区域是浅海。

但是,渤海油气开采正进入增长期。上述有关人士表示,随着钻井数量的增多,加上这种新型溢油模式的出现,潜在的威胁隐患也大大增加。

截至2009年底,渤海已建成海上油气田20个,钻井平台165个。

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统计,2009年,渤海油田生产污水、钻井泥浆、钻屑和生活污水的排海量分别约为659万立方米、14529立方米、38577立方米和110516立方米。

中石化勘探开发的专家张抗认为,现在三大石油企业都有技术应对泄露,同时渤海水深很浅,不到30米,理论上随着技术的成熟,威胁程度减小。

“此事情发生之后,我们要首先从源头对各类海洋石油开发立项、环评,特别是溢油应急计划进行全面的跟进系统或者完整的审核和批准。”王斌说道。

他表示,对一些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溢油造成的风险,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环评核准和溢油应急响应的计划,从行政审批上、从源头上把好关。

对于目前钻井的生产方式也对政府的监管提出新的挑战。他说,泥浆回注等生产作业,过去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措施,避免泥浆钻井直接污染海洋,但是却对地层造成风险和危害,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在注水作业的环境风险上加强预警和监管,对发现的风险进行及时整改。

对于企业在生产环节、运输环节所造成溢油风险,海洋局要责令进一步进行排查同,充分评估一些新的海洋勘探技术的应用所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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